甲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
注册人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生产地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33号1幢1楼朝南A区、1幢3楼
结构及组成
检测板、样本抽提液、抽提用管子、滴头、立架。(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该产品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鼻腔抽吸液、鼻腔擦拭液和咽喉擦拭液标本中甲型流感病毒抗原。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30℃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变更情况
2024-05-29 注册人住所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生产地址由: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注册人住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生产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33号1幢1楼朝南A区。
2024-06-04 生产地址由: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33号1幢1楼朝南A区。;
生产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东)139号;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33号1幢1楼朝南A区、1幢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