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2激光治疗仪
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40351号(更)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3层3078室
结构及组成
该产品由二氧化碳激光器、电源及控制装置、导光系统(7关节臂)及瞄准装置、水冷系统和安全防护系统组成。激光波长:10.6μm±0.1μm;激光模式:多模;激光终端输出最大功率:15W±10%;光斑(焦点)直径不大于0.5mm;瞄准光波长650nm;功率﹤5mW。
适用范围
该产品临床适用于对人体组织的切割、烧灼、汽化、凝固和照射,以达到治疗的目的。
备注
注册证生产者地址由"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618号5D"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1号5幢3层3078室"。注册证由"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40351号"变更为"国食药监械(准)字2009第3240351号(更)",原证自发证之日起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