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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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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国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3401634号
注册人名称
曲阜裕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
山东省曲阜市经济开发区
生产地址
山东省曲阜市经济开发区
产品名称
癌抗原CA15-3定量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3
型号规格
48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包被板、校准品1、校准品2、校准品3、校准品4、校准品5、校准品6、质控品1、质控品2、酶结合物、发光底物液A、发光底物液B、浓缩洗涤液。产品有效期: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6个月。附件:注册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定量检测人血清中的癌抗原CA15-3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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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服务机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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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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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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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2013.10.21
有效期至
2017.10.2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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