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唾液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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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12400793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12400793
注册人住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A3幢3楼B区;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A2幢西1层(一照多址)
生产地址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A3幢3楼B区;增设1处经营场所,具体为: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A2幢西1层(一照多址)
产品名称
唾液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SARSC1:R1:1×15ml R2:1×5ml 校准品:1×0.5ml 质控品:2×0.5ml;SARSC2:R1:1×45ml R2:1×15ml 校准品:1×0.5ml 质控品:2×0.5ml;SARSC3:R1:2×45ml R2:2×15ml 校准品:1×0.5ml 质控品:2×0.5ml;SARSC4:R1:1×60ml R2:1×20ml 校准品:1×0.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乳酸脱氢酶 7.8KU/L;神经氨酸苷酶 2.0KU/L 试剂2(R2):还原型辅酶Ⅰ2.0mmol/L;N-乙酰神经氨酸醛缩酶:8.0KU/L。 校准品(选配):唾液酸;质控品(选配):唾液酸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血清样本中唾液酸的含量,临床上可作为一种非特异性炎症指标之一。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不可冷冻保存。开瓶上机置于2~8℃避光保存可稳定14天。 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开盖后请在14天内使用完毕。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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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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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04
有效期至
2026-06-0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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