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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酶抑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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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12400122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12400122
注册人住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生产地址
阜阳市颍州区颍州开发区华山路82号科创中心5#电子厂房401室
产品名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酶抑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见附页
结构及组成
R1 Tris缓冲液 5.0 mmol/L L -天门冬氨酸 200 mmol/L MDH 600U/L cAST水解剂 1.5g/L R2 α-酮戊二酸 14.0 mmol/L NADH 0.18 mmol/L 校准品(选配)为冻干粉 缓冲液基质、防腐剂 质控品(选配)为冻干粉 缓冲液基质、防腐剂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启的试剂应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开启的试剂在(2℃~8℃)避光保存,稳定28天。 未开启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避光保存,稳定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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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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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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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3-17
有效期至
2026-03-1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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