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型半胱氨酸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 C 区
生产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四层
型号规格
HC83S01:2水平×0.5mL/瓶;
HC83S02:2水平×0.9mL/瓶;
HC83S03:2水平×1mL/瓶。
适用范围
与上海惠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同型半胱氨酸(HCY)测定试剂盒(酶循环法)配套使用,用于同型半胱氨酸检测系统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的校准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可稳定12个月;
校准品开瓶后在2~8℃条件下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至见包装标签。
变更情况
生产地址由“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四层”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二层北部、四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12400034”注册证共同使用。;2021-03-01,1、产品注册证文字性变更,见附件1(共1页)。
2、产品技术要求文字性变更,见附件2(共7页)。
3、产品说明书变更适用机型及文字性变更,见附件3(共1页)。;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