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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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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52400398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52400398
注册人住所
江阴市东盛西路6号
生产地址
江阴市东盛西路6号扬子江生物医药加速器A4-1
产品名称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2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试剂由主试剂包、说明书及其附页组成。高、低值校准品: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NGAL抗原(人源)的含0.5%BSA、0.05%pro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两个校准品NGAL抗原(人源)浓度分别为1000.0ng/mL、100.0ng/mL;NGAL抗试剂:1瓶,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小鼠单克隆抗NGAL抗体(1μg/mL),碱性磷酸酶(AP)标记的小鼠单克隆抗NGAL抗体(1μg/mL),含0.5%BSA的Tris缓冲液(0.15M,PH8.0);磁微粒试剂:1瓶,磁微粒与羊抗FITC抗体连接物(3mg/ml),含0.5%BSA的PB缓冲液(0.2M,PH8.0);质控品:高、低点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的NGAL抗原(人源)的含0.5%BSA、0.05%pro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两个质控品NGAL抗原(人源)浓度分别为1000.0ng/mL、10.0ng/mL。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尿液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NGAL)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8℃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2.液体试剂开瓶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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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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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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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1-23
有效期至
2025-01-2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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