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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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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鄂械注准20212403448
注册人名称
鄂械注准20212403448
注册人住所
武汉市蔡甸区文正街40号
生产地址
武汉市蔡甸区文正街40号
产品名称
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0mL (试剂1:15mL×1 试剂2:5mL×1) 40mL (试剂1:30mL×1 试剂2:10mL×1) 80mL (试剂1:30mL×2 试剂2:10mL×2) 120mL(试剂1:45mL×2 试剂2:15mL×2) 160mL(试剂1:60mL×2 试剂2:40mL×1) 160mL(试剂1:60mL×2 试剂2:20mL×2) 240mL(试剂1:4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肌酸酶:1.5KU/L;肌氨酸氧化酶:4.5KU/L;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钠盐:0.4g/L;试剂2:过氧化物酶:6.0KU/L;肌酐酶:6.5KU/L;4-氨基安替比林:0.508g/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酐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启试剂盒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9个月。试剂开瓶后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一个月。试剂不可冰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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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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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9-30
有效期至
2026-09-29
变更情况
无2022-08-23 00:00:00_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由【未开启试剂盒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9个月。试剂开瓶后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一个月。试剂不可冰冻。】变更为【未开启试剂盒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9个月。试剂开瓶后在2~8℃下保存,有效期为一个月。试剂不可冰冻。生产日期及失效日期详见试剂盒标签。】;附件由【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变更为【说明书变更】;,2022-05-0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