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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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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豫械注准20232400064
注册人名称
豫械注准20232400064
注册人住所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58号24栋
生产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58号24栋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检测卡、样本稀释液、校准信息卡。 检测卡:试纸条、塑料卡壳。 试纸条: A)硝酸纤维素膜:T线包被鼠抗人CK-MB单克隆抗体(1~2mg/mL),C线包被羊抗鼠IgG(0.5~1.5mg/mL); B)结合垫:含有荧光微球标记的鼠抗人CK-MB单克隆抗体(1~50 μg/mL); C)吸水纸、PVC板。 样本稀释液:0.02M的磷酸盐缓冲液。 校准信息卡:含有校准曲线。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全血、血清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盒于2~30℃保存,有效期18个月。 检测卡拆封后,请于1小时内使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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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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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7-22
有效期至
2028-02-05
变更情况
2024-07-22注册人住所由“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四路68号3号厂房6层”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58号24栋”。生产地址由“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四路68号3号厂房6层”变更为“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乔松街58号2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