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微量白蛋白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华江路1078号11幢 C 区
生产地址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3幢一层、二层北部、四层
结构及组成
白蛋白抗原、4-(2-羟乙基)哌嗪-1-乙磺酸 。
适用范围
与本注册人的尿微量白蛋白测定试剂盒(免疫比浊法)配套使用,用于尿微量白蛋白检测系统的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瓶的校准品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校准品开瓶后,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稳定3天。
变更情况
注册人住所变更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卫昌路1018号2幢3层、4层,3幢1层、2层、4层。;本文件与“沪械注准20212400258”医疗器械注册证共同使用。;202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