β-羟丁酸测定试剂盒(酶法)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谷苑路229号海凭园3栋7、8、9楼
型号规格
规格 1(试剂 1:30mL×1 试剂 2:10mL×1);规格 2(试剂 1:60mL×1 试剂2:20mL×1);规格 3(试剂 1:60mL×2 试剂 2:20mL×2);规格 4(试剂 1:60mL×4 试剂 2:20mL×4);规格 5(试剂 1:60mL×6 试剂 2:20mL×6);规格 6(试剂1:120mL×2 试剂 2:40mL×2);规格 7(试剂 1:90mL×2 试剂 2:30mL×2);规格 8(试剂 1:300mL×2 试剂 2:100mL×2);规格 9(试剂 1:9L×1 试剂 2:3L×1);规格 10(试剂 1:21mL×1 试剂 2:7mL×1);规格 11(试剂 1:60mL×2 试剂 2:40mL×1);校准品(选配):1×0.5mL;1×1mL;1×2mL;质控品(选配):1×0.5mL;1×1mL;1×2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 1:β-羟丁酸脱氢酶、黄递酶;试剂 2: NAD、INT(氧化型)。校准品、质控品:β-羟丁酸。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β-羟丁酸(β-HB)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酮症酸中毒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2个月。2、试剂开瓶后,2-8℃储存可稳定2周。3、未开封的校准品、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20-25℃保存,可以稳定4小时。
变更情况
原注册证号:湘械注准201624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