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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纸(干化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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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82400752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82400752
注册人住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
生产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荔枝山路8号;广州市黄埔区神舟路268号
产品名称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纸(干化学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铝箔袋单人份包装:10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30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和100人份/盒。 密封筒包装:100人份/盒(25人份/筒×4筒、20人份/筒×5筒);200人份/盒(25人份/筒×8筒、20人份/筒×10筒)。
结构及组成
产品主要由试纸、ID芯片和说明书组成。 试纸条由手持区、加样孔、扩散层、试剂层、显色孔等组成。 试剂主要成分包括:L-丙氨酸、α-酮戊二酸、丙酮酸氧化酶、过氧化物酶等。
适用范围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纸采用干化学分析法,用于定量检测血清、血浆和全血中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纸条密封储存于2~8℃,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有效期为12个月。铝箔袋试纸开封后,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密封筒装试纸开筒后试纸有效期为15天,每次开盖使用后请立即盖紧筒盖。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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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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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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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8-07-31
有效期至
2028-07-30
变更情况
2022-05-20: 1、包装规格由“/”变更为:“/”; 2、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由“试纸条密封储存于2~8℃,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有效期为12个月。铝箔袋试纸开封后,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密封筒装试纸开筒后试纸有效期为15天,每次开盖使用后请立即盖紧筒盖。”变更为:“试纸条密封储存于2~30℃,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有效期为12个月。铝箔袋试纸开封后,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密封筒装试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