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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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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375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375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502室)
生产地址
常德市德山大道329号常德经开区智能电子产业园4栋三层
产品名称
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型号:型号W、型号F、型号Y;规格: 2×50 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主要由磁珠包被物(R1)、酶标记物(R2)和校准品组成。其中磁珠包被物(R1)主要成分为包被着CK-MB 抗体的超顺磁性微粒,悬浮于缓冲液,含防腐剂(ProClin 300);酶标记物(R2)主要成分为 CK-MB 抗体-碱性磷酸酶标记物稀释于缓冲液,含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主要成分为 CK-MB 抗原。
适用范围
用于定量测定人全血、血浆、血清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心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测定试剂盒 2~8℃保存,有效期为 18 个月,在机 2~8℃稳定性为 28 天;校准品:2~8℃避光保存,有效期 18 个月;开瓶复溶后,在-20℃贮存环境下有效期为 30天,冻融次数不超过一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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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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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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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3-17
有效期至
2026-03-16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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