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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羟丁酸测定试剂盒(β-羟丁酸脱氢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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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吉械注准20222400515
注册人名称
吉械注准20222400515
注册人住所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办公楼303室
生产地址
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航空街3999号办公楼303室
产品名称
β-羟丁酸测定试剂盒(β-羟丁酸脱氢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1×16ML R2:1×4ML;R1:1×30ML R2:1×7.5ML; R1:1×40ML R2:1×10ML;R1:2×40ML R2:1×20ML; R1:4×50ML R2:2×25ML;R1:1×60ML R2:1×15ML; R1:2×60ML R2:2×15ML;R1:3×60ML R2:1×45ML; R1:4×60ML R2:4×15ML;R1:4×60ML R2:1×6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组成 主要成分 含量 试剂1(R1)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100MMOL/L β-羟丁酸脱氢酶 0.15KU/L 黄递酶 1.0 KU/L 试剂2(R2) 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100MMOL/L 氧化型辅酶 2.5MMOL/L 氧化型碘化硝基四氮唑盐 20MMOL/L 草酸铵 20MMOL/L 校准品 β-羟丁酸 见标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β-羟丁酸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校准品于2℃~8℃避光未拆封状态下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试剂开封后于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30天;校准品首次开封后,在2℃~8℃避光密封保存,有效期为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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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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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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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7-25
有效期至
2027-07-24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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