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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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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52401015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52401015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中三道二号软件园五号楼二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东片区双明大道南侧雷杜工业大厦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30mL×1,R2:10mL×1;校准品(选配):1×1mL;质控品(选配):1×1mL R1:30mL×2,R2:10mL×2;校准品(选配):1×1mL;质控品(选配):1×1mL R1:45mL×1,R2:15mL×1;校准品(选配):1×1mL;质控品(选配):1×1mL R1:60mL×1,R2:20mL×1;校准品(选配):1×1mL;质控品(选配):1×1mL R1:45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R1、R2、校准品、质控品组成,主要成分如下: 试剂1(R1):由Tris、4-AAP、PNP、XOD、过氧化氢酶、EHSPT组成。 试剂2(R2):由Tris、腺苷组成。 校准品(选配):腺苷脱氨酶、防腐剂。 质控品(选配):腺苷脱氨酶、防腐剂。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测定血清中腺苷脱氨酶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存放,勿冰冻,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校准品和质控品有效期为18个月;开瓶后2℃~8℃储存,试剂可稳定30天,校准品和质控品可稳定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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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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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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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7-30
有效期至
2025-07-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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