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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脱水—D—山梨醇测定试剂盒(吡喃糖氧化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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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202400301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202400301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工业区顺和达厂区第一栋第七层东-1
生产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工业区顺和达厂区第一栋第七层东-1
产品名称
1,5—脱水—D—山梨醇测定试剂盒(吡喃糖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详见附页2说明书变更对比表(共1页)。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己糖激酶,5KU/L;三磷酸腺苷,1mmol/L;氯化镁,5mmol/L;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钠盐,1.5mmol/L;磷酸烯醇式丙酮酸,5mmol/L;丙酮酸激酶,10KU/L。 试剂2(R2):吡喃糖氧化酶,20KU/L;4-氨基安替比林,2mmol/L;辣根过氧化物酶,5KU/L。 校准品:1,5-脱水-D-山梨醇、磷酸盐缓冲液,150.0~300.0μmol/L。 质控品:1,5-脱水-D-山梨醇、磷酸盐缓冲液 ;低值:20~70μmol/L, 高值:80~160μmol/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1,5-脱水-D-山梨醇(1,5-AG)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有效期6个月。(不可冷冻)。2.校准品、质控品在2~8℃, 有效期6个月。3.试剂开瓶后,开瓶后冷藏于2~8℃或在机存放中,有效期为30天。4.校准品、质控品开瓶后,密封保存于2~8℃,有效期30天。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无。
审批部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3-20
有效期至
2025-03-19
变更情况
2021-07-30: 1、适用机型、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1页)。 2022-12-23: 1、注册证附件“产品技术要求”变更内容见附页1(共1页); 2、包装规格、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注册证附件“产品说明书”变更内容见附页2(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