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产品名称
尿素测定试剂盒(尿素酶—谷氨酸脱氢酶法)
型号规格
规格1:R1:4×60 mL,R2:4×15 mL;规格2:R1:1×60 mL,R2:1×15 mL;规格3:1680测试/盒;规格4:420测试/盒;规格5:1660测试/盒;规格6:415测试/盒;规格7:2840测试/盒;规格8:710测试/盒;规格9:R1:2×28 mL,R2:2×7 mL ;规格10:300测试/盒;校准品(选配):校准品1:1×1 mL,校准品2:1×1 mL;质控品(选配):质控品1:1×1 mL,质控品2:1×1 mL,质控品3:1×1 mL,质控品4:1×1 mL 。
结构及组成
由R1、R2、校准品(选配)、质控品(选配)组成。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或尿液中尿素(Urea)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肾功能的评价指标之一。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 检测试剂
未开封的试剂盒在 2℃~8℃条件下保存,效期为 18 个月。
试剂机载(2℃~15℃)有效期为 4 周。
试剂开封后在 2℃~8℃条件下可保存 8 周。
2. 产品校准品、质控品
开封后在 10℃~30℃条件下可保存 8 小时。 开封后在 2℃~8℃条件下可保存 4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