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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三碘甲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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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72400938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72400938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北路24号1号楼
生产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河西一路7号
产品名称
总三碘甲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48人份/盒、96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表1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主要组成成分 a) 酶结合物 以含牛血清白蛋白的缓冲液配制的联接辣根过氧化物酶(HRP)的T3抗原,其中含ProClin300做为防腐剂。 b) 反应抗体 以含牛血清白蛋白的缓冲液配制的T3单克隆抗体, 其中含ProClin300做为防腐剂。 c) 校准品 校准品主要是含牛血清白蛋白的缓冲液,其中含ProClin300做为防腐剂,校准品A~F中含T3的目标浓度分别约为0、0.50mu;g/L、1.0mu;g/L、2.0mu;g/L、4.0mu;g/L、8.0 mu;g/L。 校准品具体浓度详见试剂盒参数IC卡。 d) 发光液 发光液A主要成份为鲁米诺,发光液B主要成份为过氧化脲,两者均以pH8.6的Tris-HCl缓冲液配制。 e) 包被微孔板 包被有羊抗鼠白色聚苯乙烯微孔板,用铝箔袋真空包装。 f) 质控品(选配) 以正常人血清为基质制备的冻干品,其中含ProClin300做为防腐剂,其靶值浓度范围QCⅠ为1.20mu;g/L~2.50 mu;g/L,QCⅡ为2.50mu;g/L~5.50 mu;g/L。 质控品具体浓度详见质控品参数表。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的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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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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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9-13
有效期至
2027-09-12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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