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蛋白酶原I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一、二楼
生产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I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型号规格
试剂1(R1):1×54mL;试剂2(R2):1×10mL;试剂1(R1):1×54mL;试剂2(R2):1×10mL;校准品(可选购):6×1mL;质控品(可选购):2×1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磷酸盐缓冲液(pH值7.6 ± 0.1(19~21℃)) 50mmol/L; 试剂2(R2):鼠抗人胃蛋白酶原Ⅰ抗体修饰颗粒 10%~30%; 校准品:磷酸盐缓冲液(pH值 7.4±0.1(19~21℃)) 2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微生物源性的胃蛋白酶原Ⅰ,浓度见附页; 质控品:磷酸盐缓冲液(pH值 7.4±0.1(19~21℃)) 2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微生物源性的胃蛋白酶原Ⅰ,浓度见附页。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检测人血清中胃蛋白酶原Ⅰ(PG Ⅰ)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在2~8℃、避光、密封的储存条件下(禁止冷冻),试剂盒自生产之日起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1、试剂2启用后,在2~8℃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30天。 3.校准品、质控品启用后,在18~25℃避光的条件下可稳定6小时。 4.生产日期、失效日期见试剂盒标签。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12-22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一、二楼”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2、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长兴路51号”。
变更时间:2021-06-23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层”变更为“长沙市高新区麓天路19号第二制剂楼二、三层”。
变更时间:2021-08-05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名称由“长沙中生众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复星诊断科技 (长沙) 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