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清淀粉样蛋白A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生产地址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型号规格
6×0.3mL;6×0.5mL;6×1.0mL;6×2.0mL。
结构及组成
校准品主要成分为重组血清淀粉样蛋白A抗原,并含有稳定剂。 校准品C0: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1: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10±1.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2: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20±2.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3: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50±5.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4: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100±10.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校准品C5:血清淀粉样蛋白A浓度为200±20.0μg/mL的含约6%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50mmol/L,pH7.5±0.1)。 注:不同批号试剂盒中各组分不可以互换。
适用范围
用于泰州泽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配套检测系统上血清淀粉样蛋白A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项目测定时的系统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2~8℃保存,未开封前,产品有效期为20个月。 2.开瓶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2~8℃保存,避免阳光直射。 3.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见包装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