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1栋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二路亚辉龙生物科技厂区2栋
结构及组成
试剂1(R1:肌酸激酶同工酶抗体包被的超顺磁性微粒(鼠源),含防腐剂(ProClin 300)、试剂2(R2:肌酸激酶同工酶抗体吖啶标记结合物(鼠源),含防腐剂(ProClin 300))、校准品1(CAL1:Tris缓冲液,含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校准品2(CAL2:Tris缓冲液,含CK-MB(酵母细胞表达)、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校准品3(CAL3:Tris缓冲液,含CK-MB(酵母细胞表达)、蛋白稳定剂、防腐剂(ProClin 300)的冻干品)。(具体内容详见产品说明书)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和(或)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的活性及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及校准品未开封竖直存放于2~8℃:可稳定18个月。
试剂首次使用后存放于2~8℃:可稳定56天。
试剂首次使用后2~8℃在机存放:可稳定56天。
校准品复溶后,在2~8℃冷藏下,可稳定48小时;在室温(20~25℃)下,可稳定9小时;不建议校准品复溶后于-20℃及以下保存或反复冻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