唾液酸测定试剂盒(神经氨酸苷酶法)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环科中路2号院19号楼1至3层101
生产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基地嘉创路5号1号楼301-303、310-312室,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2号院19号楼-1至3层
型号规格
规格1:(试剂1:15mL;试剂2:5mL);规格2:(试剂1:30mL;试剂2:10mL);规格3:(试剂1:60mL;试剂2:20mL);规格4:(试剂1:60mL;2;试剂2:20mL;2);规格5:(试剂1:60mL;3;试剂2:20mL;3);校准品:(选配)规格1(0.3mL;1;1水平);规格2(0.5mL;1;1水平);规格3(1.0mL;1;1水平);质控品:(选配)规格1(0.5mL;2;2水平);规格2(1.0mL;2;2水平)。
结构及组成
名称组成成分浓度试剂1缓冲液神经氨酸苷酶乳酸脱氢酶Proclin30020mmol/L2KU/L10KU/L0.1%试剂2缓冲液NADHN-乙酰神经氨酸醛羧酶Proclin30020mmol/L1mmol/L6KU0.1%校准品(选配)磷酸缓冲液,1%牛血清白蛋白,0.9%氯化钠,唾液酸目标浓度(60plusmn;12)mg/dL质控品(选配)磷酸缓冲液,1%牛血清白蛋白,0.9%氯化钠,唾液酸靶值范围(75plusmn;15)mg/dL(150plusmn;30)mg/dL注:校准品及质控品赋值具有批特异性,每批次浓度详见标签。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唾液酸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原包装试剂在2℃~8℃避光条件下存放有效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