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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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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粤械注准20162400846
注册人名称
粤械注准20162400846
注册人住所
珠海市华威路611号太川工业园第4栋五层
生产地址
珠海市华威路611号太川工业园第2栋四层
产品名称
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4ml(R1:1×18mL R2:1×6 mL)、40ml( R1: 1×30mL R2: 1×10mL)、75ml(R1:1×56mL R2:1×19mL)、150ml(R1: 2×56mL R2: 2×19mL)、300ml(R1:4×56mL R2:4×19mL)、160ml(R1: 2×60mL R2: 2×20mL)
结构及组成
液体双试剂,由试剂1(R1)与试剂2(R2)组成,比例为R1:R2=3:1。R1由50mmol/L Tris缓冲液、5mmol/L的4-AAP(4-氨基安替比林)、(≥5KU/L)的SOD(肌氨酸氧化酶)组成;R2成份为:1mmol/L TOOS、(≥6KU/L)的CHA(肌酐酶)、(≥1KU/L)的POD(过氧化物酶)、(≥5KU/L)CRH(肌酸酶)组成。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酐(Cr)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密封避光存储于2℃~8℃环境下,有效期365天;试剂开瓶后存储于2℃~8℃上机使用,避光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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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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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3-12
有效期至
2026-03-1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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