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眼底照相机
结构及组成
依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属于Ⅱ类,分类编码:16-04-05。手持式眼底照相机由成像探头(成像镜头、图像传感器、照明组件、锂电池、调焦组件、控制板、外壳、USB连接线)、便携式计算机、脚踏板组成。临床上用于对患者眼底进行观察、拍摄、获取眼底图像。
适用范围
临床上用于对患者眼底进行观察、拍摄、获取视网膜图像,适用于眼底摄影成像及医疗眼科机构对眼底疾病的辅助诊断。
变更情况
2021-08-20:1.生产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118号803-1”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太保南路51号”
2.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118号803-1”变更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太保南路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