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酐测定试剂盒(肌氨酸氧化酶法)
注册人住所
钟山县钟山工业园区城北工业组团新材料2路标准厂房(二期)A#楼
生产地址
钟山县钟山工业园区城北工业组团新材料2路标准厂房(二期)A#楼
结构及组成
试剂1: 肌酐酶 180KU/L 肌氨酸氧化酶 9KU/L
肌酸酶 18KU/L 抗坏血酸氧化酶 10KU/L
试剂2: 4-氨基安替比林 5mmol/L 过氧化物酶 5KU/L
校准品: 肌酐(液体,浓度见瓶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用于定量检测人体血清样本中肌酐的含量,临床上主要作为肾功能的评价指标之一。仅供医疗机构使用,不能个人使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密封避光储存,不可冷冻,有效期为18个月。
2.试剂开瓶后,2-8℃避光储存可稳定30天,及时清理残留试剂避免污染。
3.校准品未开封前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18个月。
4.校准品开封后在2-8℃密封储存,有效期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