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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型脂肪酸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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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渝械注准20182400103
注册人名称
渝械注准20182400103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凤笙路15号附2号
生产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凤笙路15号附2号第四层
产品名称
心脏型脂肪酸检测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60mL×1,R2:15mL×1;R1:60mL×2,R2:15mL×2;R1:50mL×1,R2:12.5mL×1;R1:50mL×2,R2:12.5mL×2;R1:20mL×1,R2:5mL×1。校准品(选配):6水平×1×1mL,6水平×1×0.5mL。质控品(选配):2水平×1×1mL,2水平×1×0.5mL。
结构及组成
本产品由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组成。其中试剂为标配组分,包含试剂1(用R1表示)和试剂2(用R2表示);校准品、质控品为选配组分。试剂R1:磷酸盐缓冲液 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0.5g/L、防腐剂300 0.5mg/L;试剂R2:鼠抗人H-FABP抗体的胶乳颗粒 50%(v/v)、防腐剂 300 0.25mg/L;校准品:重组人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抗原 标示值见瓶签、磷酸盐缓冲液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 2g/L、防腐剂300 0.5mg/L;质控品:重组人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抗原 标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定量检测人体样本(血清)中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H-FABP)的含量,临床上主要用于急性心肌梗死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盒应2~8℃密闭贮存,不得冻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 2、开封后,在2~8℃下贮存,可稳定30天,不使用时请盖好试剂盖,避免污染。 3、校准品、质控品应2~8℃密闭避光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2个月。开瓶后2~8℃可稳定3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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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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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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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9-03-22
有效期至
2023-07-3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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