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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敏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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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52400403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52400403
注册人住所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
生产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沿江工业开发区博富路9号;南京市江北新区科丰路6号
产品名称
超敏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干式免疫荧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Getein1100配套包装:1人份/盒,3人份/盒,5人份/盒,10人份/盒,25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Getein1200/1600配套包装:1×5人份/盒,2×5人份/盒,3×5人份/盒,1×10人份/盒,2×10人份/盒,3×10人份/盒,1×15人份/盒,2×15人份/盒,3×15人份/盒,1×20人份/盒,2×20人份/盒,3×20人份/盒,1×24人份/盒,2×24
结构及组成
超敏C反应蛋白检测试剂盒:内含各包装规格对应数量的单人份检测卡;检测卡由试纸条外壳与试纸条构成,试纸条由样品垫、层析膜(检测区包被了两个不同浓度的C反应蛋白鼠源单克隆抗体I (0.05~0.2mg/mL、1.0~3.0mg/mL)作为捕获抗体,质控区包被有兔抗鼠免疫球蛋白G(IgG)抗体(1.5~3.0 mg/mL),硝酸纤维层析膜(NC膜)下缘与样品垫交界处包被荧光标记的C反应蛋白鼠源单克隆抗体II(0.5~1.5mg/mL)、吸水纸、衬垫构成;(2)说明书:一份/盒;(3)SD卡:一个/盒;(4)吸管(Getein1100配套):选配。
适用范围
本检测试剂盒用于临床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血浆中C反应蛋白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检测卡于4~30℃,密封状态下存放,有效期为18个月。Getein1100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配套的检测卡开封后,有效期为1小时;Getein1200/1600/1800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配套的检测卡开封后,暴露在空气中的累计时长不超过24小时,开封次数无要求,未使用完的试剂建议使用试剂盒内的原自封包装袋密封保存,最长不超过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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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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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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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3-16
有效期至
2025-03-1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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