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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质醇(Cortisol)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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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614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614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502室)
生产地址
常德市德山大道329号常德经开区智能电子产业园4栋三层
产品名称
皮质醇(Cortisol)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卡型:5人份/袋、5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卡盒型: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2×50人份/盒、4×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由测试卡、样本稀释液和 ID 芯片组成。其中:(1)测试卡由试纸条、塑料盒组成。试纸条上的主要成分有:样品垫、标记垫、硝酸纤维素膜、吸水纸、PVC 板及其它试纸条支持物。硝酸纤维素膜上包被有皮质醇抗原和链霉亲和素,标记垫含有荧光标记皮质醇单克隆抗体和荧光标记偶联 BSA 的生物素。(2)样本稀释液主要成分为 0.01mol/L Tris-HCl 缓冲液。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全血、血清或血浆中的皮质醇(Cortisol)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辅助评价肾上腺皮质功能。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4℃~30℃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卡型测试卡开封后,在温度不高于40℃,相对湿度不高于90%的条件下,测试卡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卡盒型测试卡开封后,在温度18℃~30℃,相对湿度10%~90%的条件下,暴露在空气中的累计时长不超过24小时,未使用完的测试卡建议使用原自封包装袋密封保存,最长不超过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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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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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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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26
有效期至
2026-04-25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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