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茶酚胺校准品
注册人住所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720室
生产地址
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中心1号楼1720室
结构及组成
CB-校准品1、CB-校准品2、CB-校准品3、CB-校准品4、CB-校准品5、CB-校准品6。(具体内容详见说明书)。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医疗机构开展血浆儿茶酚胺及其代谢物(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甲氧基肾上腺素、甲氧基去甲肾上腺素、3-甲氧酪胺)项目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的定量校准。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30~-15℃未开封保存,有效期3个月。2~8℃条件下运输不超过7天。开瓶后,2~8℃有效期15天,-30~-15℃有效期30天(冻融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