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肽检测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A1栋2层201、202号厂房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A1栋2层201、202号厂房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血清中C-肽(C-P)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环境下储存,有效期18个月;开封的试剂及校准品,2-8℃环境下可稳定保存 60 天。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2-01-20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9号聚合工业园14栋602房”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A1栋2层201、202号厂房”。2、变更生产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振华路519号聚合工业园14栋602房”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湘台路18号长沙E中心一期A1栋2层201、202号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