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子宫切除器及配套手术器械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电动子宫切割器、手持电机(电动马达)、抓钳、切除刀管、穿刺套管、扩张器、转换器、举宫器、肌瘤钻、宫颈钳、拨棒、量棒、引导棒、推结棒组成。
适用范围
产品与腹腔内窥镜配套使用,供子宫或子宫肌瘤切除手术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a)全身性疾病,出血性疾病,严重心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不能忍受麻醉者;b)子宫大于20孕周或肌瘤多余3个,单个直径大于8?者;c)产后因胎盘、子宫的出血性疾病有子宫切除指症者;d)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变更情况
注:《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YY0505-2012)已于2014/1/1实施,应严格贯彻执行并按照要求组织生产。
2015年7月30日生产地址由桐庐县江南镇环溪建设路28号变更为桐庐县县城城南路588号;申请人根据批准变更内容,自行修订注册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