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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L-亮氨酰-P-硝基苯胺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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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京械注准20152400527
注册人名称
京械注准20152400527
注册人住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1号2幢三层
生产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兴昌路1号2幢三层
产品名称
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L-亮氨酰-P-硝基苯胺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1×8mL、试剂2:1×2mL;试剂1:1×16mL、试剂2:1×4mL; 试剂1:1×20mL、试剂2:1×5mL;试剂1:8×20mL、试剂2:8×5mL; 试剂1:1×32mL、试剂2:1×8mL;试剂1:1×40mL、试剂2:1×10mL; 试剂1:2×40mL、试剂2:2×10mL;试剂1:2×40mL、试剂2:1×20mL; 试剂1:3×40mL、试剂2:3×10m
结构及组成
试剂1:Tris缓冲液100mmol/L;试剂2:L-亮氨酸-p-硝基苯胺20mmol/L;校准品(选配):亮氨酸氨基肽酶40.0U/L、Proclin-300 0.5permil;、Tris缓冲液100mmol/L、牛血清白蛋白40g/L,校准品值具有批特异性,每批定值,具体定值见瓶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亮氨酸氨基肽酶(LAP)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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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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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其它内容
审批部门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0-03-02
有效期至
2025-03-01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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