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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LDH1)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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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32400717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32400717
注册人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
生产地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2栋405
产品名称
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LDH1)测定试剂盒(乳酸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规格一:R1:1×20mL R2:1×7mL;规格二:R1:1×45mL R2:1×15mL;规格三:R1:1×60mL R2:1×20mL;规格四:R1:2×20mL R2:2×7mL;规格五:R1:2×45mL R2:2×15mL;规格六:R1:2×60mL R2:2×20mL;规格七:R1:5×20mL R2:5×7mL;规格八:R1:5×45mL R2:5×15mL;规格九:R1:5×60mL R2:5×20mL;规格十:100T/盒;规格十一:200T/盒;规格十二:300T/盒;规格十三:400T/盒;规格十四:800T/盒;校准品(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1(可选购):1×1mL;质控品水平2(可选购):1×1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1,6-己二醇(500mmol/L),L-乳酸(50mmol/L);试剂R2:NAD+(10mmol/L);校准品(可选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质控品(可选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肝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盒未开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稳定18个月,试剂开封后冷藏(2-8℃)避光保存可稳定1个月,不使用时请盖好瓶盖,避免污染。试剂不可冰冻。校准品和质控品未开封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开瓶复溶后在室温(20-25℃)可稳定1天,2-8℃可保存3天,-20℃可保存1个月,避免反复冻融。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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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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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3-08-07
有效期至
2028-08-06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4-05-24 变更内容:1、变更申请人住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宁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园路40号”2、变更生产地址由“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2栋405”变更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麓云路100号兴工科技园12号栋厂房201、203、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