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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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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72401104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72401104
注册人住所
烟台开发区华山路2号
生产地址
烟台开发区华山路2号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ADA)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R1):40 mL × 2 试剂2(R2):20 mL × 2 试剂1(R1):40 mL × 5 试剂2(R2):20 mL × 5 试剂1(R1):40 m L× 6 试剂2(R2):20 mL × 6 校准品(S):1 mL×1(选配) 质控品(C):1 mL×1(选配)
结构及组成
试剂1: Tris-HCl缓冲液(50 mmol/L) 、4-氨基安替比林(4-AAP)(2 mmol/L)、嘌呤核苷磷酸化酶(PNP)(100 U/L)、黄嘌呤氧化酶(XOD)(200 U/L)、过氧化物酶(POD)(600 U/L); 试剂2 : Tris-HCl缓冲液(50 mmol/L)、腺苷(10 mmol/L)、N-乙基-N-(2-羟基-3-磺丙基)-3-甲基苯胺(EHSPT)(2 mmol/L); 校准品 : 腺苷脱氨酶 (定值见标签) 质控品: 腺苷脱氨酶 (活性范围见标签)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胸腹水、脑脊液中的腺苷脱氨酶(ADA)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原装试剂在2-8℃避光、无污染条件下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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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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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28
有效期至
2027-10-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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