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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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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湘械注准20212400575
注册人名称
湘械注准20212400575
注册人住所
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502室)
生产地址
常德市德山大道329号常德经开区智能电子产业园4栋三层
产品名称
25-羟基维生素D(25-OH VD)测定试剂(荧光免疫层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卡型:“5人份/袋、5人份/盒、20人份/盒、25人份/盒、40人份/盒、50人份/盒、100人份/盒”;卡盒型:1×25人份/盒,2×25人份/盒,4×25人份/盒,2×50人份/盒,4×5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由测试卡、解离剂 A、解离剂 B、缓冲液 C、固化标记管(选配)、 固化标记瓶(选配)、空白离心管和 ID 芯片组成。其中:(1)测试卡由试纸条、塑料盒组成。试纸条上的主要成分有:样品垫、硝酸纤维素膜、吸水纸、PVC 板及其它试纸条支持物。(2)解离剂 A(2.5mL)含还原剂 TCEP;解离剂 B(2.5mL)含碱化剂 NaOH;缓冲液 C(3mL)含缓冲体系MES。(3)固化标记管、固化标记瓶二选一;固化标记管(固化标记瓶)含荧光标记 25-羟基维生素 D 单克隆抗体。
适用范围
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中的 25-羟基维生素 D(25-OH VD)的浓度,临床上主要用于维生素 D 缺乏相关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4℃~30℃保存,有效期24个月。固化标记瓶开瓶复溶后,在2~8℃可保存28天。卡型测试卡开封后,测试卡应在1小时内尽快使用。卡盒型测试卡开封后,在温度18℃~30℃,相对湿度10%~90%的条件下,暴露在空气中的累计时长不超过24小时,未使用完的测试卡建议使用原自封包装袋密封保存,最长不超过5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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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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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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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4-21
有效期至
2026-04-2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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