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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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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冀械注准20192400172
注册人名称
冀械注准20192400172
注册人住所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
生产地址
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石家庄高新区恒山街196号研发生产大楼2楼
产品名称
碱性磷酸酶测定试剂盒(NPP底物-AMP缓冲液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1: 2×40mL 试剂2: 1×20mL 试剂1: 2×60mL 试剂2: 2×15mL试剂1: 2×60mL 试剂2: 1×30mL 试剂1: 2×80mL 试剂2: 2×20mL试剂1: 4×80mL 试剂2: 2×40mL 试剂1: 3×60mL 试剂2: 1×45mL试剂1: 6×60mL 试剂2: 2×45mL 试剂1: 4×80mL 试剂2: 1×80mL试剂1: 4×40mL 试剂2: 1×40mL
结构及组成
试剂1:醋酸镁,3.8mmol/L; 稳定剂和添加剂; AMP缓冲液,0.42mol/L(pH10.2±0.2)。 试剂2:对硝基苯磷酸二钠(4-NNP),17mmol/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碱性磷酸酶(ALP)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2~8℃环境中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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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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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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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4-07-16
有效期至
2029-07-15
变更情况
2020-12-31:产品标准变更为:由”YZB/冀0300-2013“变更为“2.4 线性范围 2.4.1 在[20,1400]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 2.4.2 在[20,10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10U/L;在[100,14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023-10-31:1.生产地址:“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变更为“廊坊永清台湾工业新城宜兰道1号,石家庄高新区恒山街196号研发生产大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