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数据库

肿瘤相关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注册证信息下载
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212401084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212401084
注册人住所
苏州市高新区马墩路18号101室
生产地址
①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4号楼北半部分、1层南面、2层南面、3层南面(右部分)③苏州高新区锦峰路8号4号楼3层南面(左部分)
产品名称
肿瘤相关抗原15-3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免疫分析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AE-180) 100人份/盒(AE-180)50人份/盒(AE-240)100人份/盒(AE-240)200人份/盒(AE-240)
结构及组成
试剂1:内含有生物素标记抗肿瘤相关抗原15-3单克隆抗体(约0.75mg/L,小鼠),pH约6.0的MES缓冲液(约0.05mol/L),0.1%Proclin300;试剂2:内含有吖啶酯标记抗肿瘤相关抗原15-3单克隆抗体(约0.75mg/L,小鼠),pH约6.0的MES缓冲液(约0.05mol/L),0.1%Proclin300;磁颗粒:内含链霉亲和素包被的微粒(约0.9mg/mL),经防腐处理;校准品1:内含人源性的肿瘤相关抗原15-3抗原(约15U/mL),0.1%新生牛血清,0.1%Proclin300校准品2:内含人源性的肿瘤相关抗原15-3抗原(约150U/mL),0.1%新生牛血清,0.1%Proclin300校准品3:内含人源性的肿瘤相关抗原15-3抗原(约50U/mL),0.1%新生牛血清,0.1%Proclin300。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肿瘤相关抗原15-3的浓度。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环境下储存,未开封情况下可稳定18个月;开封的试剂可稳定保存60天。
备注
/
附件
/
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7-21
有效期至
2026-07-20
变更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