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鼻胃肠管
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630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660630号
注册人住所
杭州市江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3号大街(南)39号1号厂房
生产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3号大街(南)39号1号厂房
结构及组成
单腔型由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双腔型由双腔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三腔型由三腔导管、接头、导丝和手柄组成。产品应具有良好的密合性,内腔通入100kPa气压持续15s,不应产生泄漏现象;产品应无菌,细胞毒性不大于1级,无口腔粘膜刺激,无迟发型超敏反应;产品若经环氧乙烷灭菌,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大于10μg/g。
适用范围
产品供临床胃肠减压、十二指肠引流和空肠营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