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氨酸氨基肽酶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注册人住所
湘潭经开区传奇西路9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2号厂房四层南
生产地址
湘潭经开区传奇西路9号创新创业服务中心12号厂房四层南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尿液中亮氨酸氨基肽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肝、胆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本试剂盒所有组成成份2~8℃贮存,自生产之日起均可稳定15个月,夏季运输注意冷藏,不得冷冻。
试剂开瓶后2~8℃保存可稳定1个月,校准品、质控品均为冻干品,复溶后再密封保存于2~8℃可稳定7天,-20℃保存可稳定30天,不可反复冻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