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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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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皖械注准20222400199
注册人名称
皖械注准20222400199
注册人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路华亿科学园F座3楼310、311室
生产地址
芜湖县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南次一路369号
产品名称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速率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 R1:40mL×1,R2:10mL×1; R1:40mL×2,R2:10mL×2; R1:40mL×3,R2:10mL×3; R1:60mL×1,R2:15mL×1; R1:60mL×2,R2:15mL×2; R1:60mL×4,R2:15mL×4; R1:60mL×4,R2:30mL×2; R1:80mL×1,R2:20mL×1; R1:80mL×2,R2:20mL×2。 校准品(选配)
结构及组成
R1 β-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 0.334mmol/L Tris 缓冲液 21mmol/L R2 L-丙氨酸 1.32mol/L α-酮戊二酸二钠盐·含二水 42mmol/L 乳酸脱氢酶 5.6KU/L Tris 缓冲液 65mmol/L 校准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牛血清 目标浓度:(122.4~183.6)U/L 质控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牛血清 水平 1 目标浓度:(27.2~40.8)U/L 水平 2 目标浓度:(122.4~183.6)U/L
适用范围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的活力。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于 2℃~8℃密封保存,有效期 12 个月,避免冷冻。 试剂开瓶后,在 2℃~8℃可稳定 30 天。 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0℃密闭保存可稳定 30 天。 试剂、校准品、质控品于2℃~8℃密封保存,有效期12个月,避免冷冻。 试剂开瓶后,在2℃~8℃可稳定30天。 校准品和质控品复溶后,在-20℃密闭保存可稳定30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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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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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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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8-15
有效期至
2027-08-14
变更情况
在2024年01月18日变更如下:注册人住所由“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华亿科学园A2座8楼801、802、809” 变更为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71号路华亿科学园F座3楼310、3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