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及组成
产品为立式移动式,由灯头、上立杆、下立杆、底座组成。主要技术指标:1、中心照度:≥80000lx(中心照度不应超过160000lx);2、色温(额定照度下):4200K±500K;3、总辐照度:在相距光源1000mmm处的光照区域的总辐照度应不超过1000W/m2,并且辐照度和照度比值不超过6mW/(m2?lx);4、光斑直径d10应为:175mm±50mm,d50不小于50%的d10;5、显色指数Ra应符合:88≤Ra≤100;6、光柱深度应不小于800mm;7、无影效果:用一个挡板遮挡光束时的剩余照度不小于20%,用两个挡板遮挡光束时的剩余照度不小于34%,在标准深腔管内底部的剩余照度不小于80%,用一个挡板遮挡光束时在标准深腔管内底部的剩余照度不小于20%,用两个挡板遮挡光束时在标准深腔管内底部的剩余照度不小于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