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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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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410107号
注册人名称
浙食药监械(准)字2010第2410107号
注册人住所
台州市黄岩区西工业园区(北城片)
生产地址
台州市黄岩区西工业园区(北城片)
产品名称
一次性使用微量采血管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无添加剂、EDTA.K2、EATA.K3、肝素锂、肝素钠
结构及组成
采血管由塑料帽、试管和添加剂组成,塑料帽采用聚乙烯(PE)塑料制作,试管采用聚丙烯(PP)制作。产品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承受2000gn的离心加速度,无试管破裂;塑料帽及试管溶出液的化学性能和添加剂应符合注册产品标准的要求。
适用范围
供临床作末梢采血并盛放血标本用。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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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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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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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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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10-02-24
有效期至
2014-02-2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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