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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凝血酶Ⅲ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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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吉械注准20212400038
注册人名称
吉械注准20212400038
注册人住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
生产地址
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河街95号
产品名称
抗凝血酶Ⅲ测定试剂盒(发色底物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试剂盒组成 规格1 规格2 规格3 R1 2×5ML 6×5ML 6×15ML R2 1×2ML 3×2ML 6×3ML OVB缓冲液 1×51ML 1×51ML 2×51ML 抗凝血酶Ⅲ校准品 1×1ML(可选购) 抗凝血酶Ⅲ质控品 水平1:1×1ML(可选购)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组成 主要成分 浓度 R1 凝血酶 <20U/ML R2 发色底物 <4MMOL/L OVB缓冲液 氯化钠 <140MMOL/L 抗凝血酶Ⅲ校准品 详见标签 抗凝血酶Ⅲ质控品 详见标签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浆样本中抗凝血酶Ⅲ的活性。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1.试剂在2℃~8℃条件下,干燥、避光、密封贮存,有效期为12个月。 2.试剂开封后,在2℃~8℃条件下密闭保存可稳定5天;试剂开封后,在15℃~25℃条件下密闭保存可稳定10小时。 3.校准品、质控品在2℃~8℃条件下,干燥、避光、密封贮存,有效期为24个月。 4.校准品、质控品复溶后在2℃~8℃条件下可稳定8小时。-20℃条件下可稳定7天。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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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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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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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1-20
有效期至
2026-01-1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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