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肺功能仪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厂区厂房A栋A101,B栋201、501,C栋101、201
生产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园A栋101 B栋201、501 C 栋101、201
适用范围
本产品用于医疗机构4岁以上可配合患者,测量肺活量、最大通气量及用药前后激发试验。用药前后激发试验仅适用于型号LA303。
变更情况
2022-10-21: 1、生产地址由“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园A栋101、201、601 B栋 C栋101、201、401”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六路3号新中桥工业园A栋101 B栋201、501 C 栋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