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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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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苏械注准20172402229
注册人名称
苏械注准20172402229
注册人住所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生产地址
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口泰路西侧、陆家路东侧G59幢62号西半侧一至四层
产品名称
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检测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24测试/盒、36测试/盒、48测试/盒、50测试/盒、72测试/盒、96测试/盒、100测试/盒
结构及组成
高、低值校准品: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TT3抗原的含0.5%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两个校准品TT3抗原浓度分别为5.50ng/mL、1.65ng/mL;TT3抗试剂A:1瓶,异硫氰酸荧光素(FITC)标记的T3抗原衍生物(1.5ng/mL),含0.5%BSA的Tris缓冲液(0.15M,PH8.0);TT3抗试剂B:1瓶,碱性磷酸酶(AP)标记的小鼠单克隆抗T3抗体(1.0μg/mL),含0.5%BSA的Tris缓冲液(0.15M,PH8.0);磁微粒试剂:1瓶,磁微粒与羊抗FITC抗体连接物(1mg/mL)、含0.5%BSA的PB缓冲液(0.2M,PH8.0);质控品:高、低点各1瓶,分别添加了不同量的TT3抗原的含0.5%BSA、0.05%proclin300的Tris缓冲液(0.15M,PH7.5),两个质控品TT3抗原浓度分别为5.50ng/mL、1.65ng/m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T3)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保存,产品有效期为18个月。液体试剂开瓶后应在1个月内使用,2~8℃保存。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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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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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1-21
有效期至
2027-11-20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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