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甲状腺素测定试剂盒(化学发光法)
注册人住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层
生产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路23号
型号规格
50测试/盒;100测试/盒;2×100测试/盒;5×100测试/盒。
适用范围
本试剂用于定量测定人血清内促甲状腺素(TSH)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在储存条件下,试剂盒可保存直至失效日期, 未开封试剂有效期为12个月;试剂开封后,在2℃~8℃有效期为28天,机载有效期为14天。
变更情况
2020-05-15: 1、注册人住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
2、生产地址由“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变更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6号”。
2020-05-15: 一、注册证载明内容发生如下变更:
产品存储条件及有效期由“储存在2℃~8℃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未开封有效期为12个月,开封后有效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