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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蛋白酶原Ⅰ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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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212400577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212400577
注册人住所
潍坊经济开发区月河路699号
生产地址
潍坊经济开发区古亭街8877号
产品名称
胃蛋白酶原Ⅰ测定试剂盒(磁微粒化学发光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50人份/盒、100人份/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盒由胃蛋白酶原Ⅰ校准品C0(5ng/mL)、校准品C1(30ng/mL)、校准品C2(300ng/mL)、胃蛋白酶原Ⅰ质控品Q1(靶值30ng/mL)、质控品Q2(靶值300ng/mL)、R1、R2组成。校准品、质控品具有批特异性。 试剂盒组成部分的主要组成成分为: 胃蛋白酶原Ⅰ校准品C0、C1、C2:胃蛋白酶原Ⅰ,含BSA的Tris缓冲液; 胃蛋白酶原Ⅰ质控品Q1、Q2:胃蛋白酶原Ⅰ,含BSA的Tris缓冲液; R1:包被胃蛋白酶原Ⅰ抗体的磁性微球,含BSA的Tris缓冲液; R2:吖啶酯标记的胃蛋白酶原Ⅰ抗体,含酪蛋白钠盐的PBS缓冲液。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或血浆样本中胃蛋白酶原Ⅰ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2~8℃存放,有效期为3个月。试剂盒禁止冷冻,避免强光照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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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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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1-06-30
有效期至
2026-06-29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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