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状腺功能复合定值质控品
注册人住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3栋101房
生产地址
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3栋101房
型号规格
水平1:1×2.0mL,水平2:1×2.0mL;水平1:3×2.0mL,水平2:3×2.0mL;水平1:1×2.0mL;水平2:1×2.0mL;水平1:3×2.0mL;水平2:3×2.0mL。
结构及组成
产品由质控品及其靶值单组成,其中质控品为含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水平1:(0.8~2)ng/mL,水平2:(3~5)ng/mL)、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水平1:(2~4)pg/mL,水平2:(8~12)pg/mL)、甲状腺素(T4)(水平1:(5~10)μg/dL,水平2:(14~22)μg/dL)、游离甲状腺素(FT4)(水平1:(1~1.7)ng/dL,水平2:(2~6)ng/dL)、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1:(1~3)μIU/mL,水平2:(15~25)μIU/mL)、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rT3)(水平1:(0.4~0.6)ng/mL,水平2:(2~4)ng/mL)、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水平1:(64~96)IU/mL,水平2:(640~960)IU/mL)、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水平1:(16~24)IU/mL,水平2:(160~240)IU/mL)的人血清基质的液体,靶值单包含不同批次质控品的靶值及参考范围。
适用范围
适用于明德配套试剂及对应的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组成的检测系统,对相应项目检测时的质量控制。甲状腺功能复合定值质控品检测项目包括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甲状腺素(T4)、游离甲状腺素(FT4)、促甲状腺激素(TSH)、反三碘甲状腺原氨酸(rT3)、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质控品应在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质控品首次开瓶使用后,2~8℃避光储存环境下有效期为30天。
变更情况
变更时间:2023-04-10
变更内容:1、变更生产地址由“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3栋101房”变更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平路金阳智中心23栋101房、2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