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同工酶检测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注册人住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3号,73号附1号二郎留学生创业园B栋3-8号
生产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3号,73号附1号二郎留学生创业园B栋3-8号
型号规格
R1:1×16mL, R2:1×4mL;R1:1×40mL, R2:1×10mL;R1:2×40mL, R2:1×20mL;
R1:2×60mL, R2:2×15mL;R1:4×40mL, R2:2×20mL;R1:4×50mL, R2:2×25mL;
R1:6×68mL, R2:6×17mL;R1:1×800mL, R2:1×200mL;100T/盒;200T/盒。
结构及组成
试剂R1:
磷酸肌酸 184.0mmol/L
二磷酸腺苷(ADP) 2.5mmol/L
己糖激酶(HK) 2.0KU/L
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H) 1.7KU/L
CK-M抗体
试剂R2:
葡萄糖 120mmol/L
氧化型辅酶Ⅱ(NADP) 2.5mmol/L
适用范围
本品用于检测人体样本(血清、血浆)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活性,临床上主要用于心肌梗死、肌病等疾病的辅助诊断。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本品在2℃~8℃密闭避光贮存可稳定12个月,开瓶上机试剂在2℃~8℃条件下保存并应在2周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