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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速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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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编号
鲁械注准20172400145
注册人名称
鲁械注准20172400145
注册人住所
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科技创业园C座101
生产地址
临沂高新区双月园路科技创业园C座101
产品名称
腺苷脱氨酶测定试剂盒(酶速率法)
管理类别
第二类
型号规格
R1:3×60mL R2:1×60mL;R1:2×60mL R2:2×20mL; R1:1×60mL R2:1×20mL;R1:2×30mL R2:1×20mL; R1:1×30mL R2:1×10mL;R1:1×60mL R2:1×60mL。
结构及组成
主要组成成分: 试剂盒由试剂1(R1)和试剂2(R2)组成,R1: 巴比妥缓冲液(27.7mmol/L),黄嘌呤氧化酶(XOD)(≥24 U/L),N, N-双(4-磺丁基)-3-甲基苯胺二钠盐(TODB)(2mmol/L),过氧化物酶(POD)(≥100 U/L),磷酸化酶(PNP)(≥300 U/L),抗坏血酸氧化酶(ASOM)(≥2000 U/L),氧化型辅酶Ⅰ(NAD )(0.6g/L);R2:巴比妥缓冲液(27.7mmol/L),腺苷(27.8mmol/L),4-氨基安替比林(1mmol/L),叠氮钠(NaN3)(1g/L)。
适用范围
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体血清中腺苷脱氨酶(ADA)的含量。
产品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未开封试剂避光保存于2~8℃,有效期12个月;试剂开封后避光保存于2~8℃,在无污染情况下有效期28天;试剂不可冰冻。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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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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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
审批部门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
2022-03-14
有效期至
2027-03-13
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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